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13,939万元、19,950万元,期限6个月,由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2处石灰石矿采矿权及对应的5宗土地使用权和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名下2套熟料生产线设备提供抵押担保,以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1,2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5,000万元,由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及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及利率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同意公司继续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7,900万元,期限3年,由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名下的综合楼和营业楼、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营业楼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1,00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期限1年;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于2024年5月18日到期的3亿元借款的融资期限进行调整,展期期限17个月,由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31,800万股股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510万元股权、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845.459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坐落于龙潭区郑州路的不动产、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盛大街亚泰花园的不动产、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位于二道区吉林大路以南、安乐路以北、福安街以西、民丰大街以东亚泰樱花苑二期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期限及利率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同意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经销分公司在渤海银行办理开立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金额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6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同意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4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620万元存单为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4,900万元、4,900万元、1,2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并同意由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公司以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两处采矿权及所在五宗土地抵押为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900万元、4,900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被担保三家企业各自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及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3,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8,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0亿元银团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58%股权(即11,6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000万元、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借款7,10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59,594.0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6.10%,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59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7,732万元。
2.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3,505万元。
3.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230.39万元。
4.公司本次为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
5.公司本次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亿元。
6.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
7.公司本次为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2亿元。
8.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7亿元。
9.公司本次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8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2,648万元。
10.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58亿元。
11.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12.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650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6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同意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4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620万元存单为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4,900万元、4,900万元、1,2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并同意由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公司以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两处采矿权及所在五宗土地抵押为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同意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900万元、4,900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被担保三家企业各自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及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3,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8,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0亿元银团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58%股权(即11,6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000万元、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借款7,10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90,661,314.48元,总负债为3,565,704,541.41元,净资产为1,924,956,773.0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11,517,481.18元,净利润-324,379,760.8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622,524,118.34元,总负债为3,739,398,762.80元,净资产为1,883,125,355.54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2,227,326.30元,净利润-41,762,574.3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
法定代表人:陈波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88,374,994.42元,总负债为1,573,108,857.55元,净资产为815,266,136.8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68,424,257.12元,净利润-150,799,918.0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01,301,894.52元,总负债为1,603,175,525.53元,净资产为798,126,368.99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598,554.09元,净利润-17,139,767.8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 陈波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4.61%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69%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其 1.7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56,923,307.83元,总负债为2,388,852,465.13元,净资产为
-31,929,157.3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23,600,597.32元,净利润-143,327,721.4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56,635,802.81元,总负债为2,518,260,647.01元,净资产为-61,624,844.20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264,474.82元,净利润-29,695,686.9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冯伟杰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零售、食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924,800,837.42元,总负债为 3,186,516,099.61 元,净资产为738,284,737.81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39,886,710.89元,净利润-93,028,077.9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998,071,137.89元,总负债为3,262,581,919.31元,净资产为735,489,218.58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5,798,107.62元,净利润-4,578,593.4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
法定代表人:滑喆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生产、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1,384,193.82元,总负债为175,434,211.78元,净资产为75,949,982.04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5,173,546.17元,净利润
-17,014,330.9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2,088,764.19元,总负债为176,922,807.74元,净资产为75,165,956.45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0,544,781.38元,净利润-784,025.5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图们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赵凤利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制造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6,594,256.55元,总负债为219,154,693.40元,净资产为127,439,563.1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2,720,020.03元,净利润-34,941,007.3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3,492,353.42元,总负债为229,941,236.76元,净资产为123,551,116.66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49,743.38元,净利润-3,888,446.4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敦化市
法定代表人:王树堂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溶液剂、丸剂生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1,430,929.78元,总负债为281,920,043.31元,净资产为119,510,886.4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3,592,643.40元,净利润-9,884,734.3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73,161,507.06元,总负债为254,475,183.92元,净资产为118,686,323.14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1,631,666.23元,净利润-824,563.3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赵凤利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90,522,821.96元,总负债为894,486,282.16元,净资产为296,036,539.8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9,499,255.22元,净利润-26,136,722.8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08,862,029.00元,总负债为1,221,238,023.18元,净资产为287,624,005.82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094,806.11元,净利润-8,412,533.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仇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76.31%股权 ,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23.69%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93,650,849.97元,总负债为5,023,740,126.25元,净资产为569,910,723.72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86,748,729.63元,净利润-3,010,217.2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364,941,272.25元,总负债为5,798,587,840.20元,净资产为566,353,432.05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54,001,654.35元,净利润-3,557,291.6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司洪泽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280,939,982.13元,总负债为2,426,244,815.86元,净资产为854,695,166.2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33,255,538.21元,净利润-30,060,073.3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01,839,812.08元,总负债为2,651,003,604.90元,净资产为850,836,207.18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0,838,912.96元,净利润-3,858,959.0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司洪泽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的室内外装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4,701,470.24元,总负债为334,174,862.38元,净资产为50,526,607.86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3,431,899.39元,净利润
-3,087,959.3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7,585,105.86元,总负债为299,632,089.04元,净资产为47,953,016.82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14,587.05元,净利润-2,573,591.0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重庆路
法定代表人:姜钊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日用百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12,607,926.86元,总负债为1,068,706,779.36元,净资产为143,901,147.5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6,999,790.29元,净利润
-36,232,169.0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3月31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41,913,483.53元,总负债为1,106,916,491.81元,净资产为134,996,991.72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808,822.47元,净利润-8,904,155.7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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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6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3、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49,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4、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5、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620万元存单为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4,900万元、4,900万元、1,2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公司以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两处采矿权及所在五宗土地抵押为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6、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900万元、4,900万元、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被担保三家企业各自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7、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及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3,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8、公司、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8,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北京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授信期限3年。
9、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0亿元银团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58%股权(即11,6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10、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000万元、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11、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12、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借款7,10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13、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余股东均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59,594.02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6.10%,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