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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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0日、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2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不低于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52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4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1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57,400股,占公司截止2024年4月30日总股本278,432,265股的0.0924%,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30,806.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