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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执法“长牙带刺”: 去年查办案件717件 向公安移送42家上市公司

2024-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梁银妍

证监会执法“长牙带刺”:

去年查办案件717件 向公安移送42家上市公司

□2023年,证监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17件,作出行政处罚539件,处罚责任主体1073人(家)次,市场禁入103人,罚没63.89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118件

□2024年,证监会将重点开展强化线索发现、严查重大案件、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深化合作、注重惩防并举五大重点执法工作

◎记者 梁银妍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2023年执法情况综述,并明确了2024年执法工作的五大重点。今年,证监会将从严打击严重危害市场平稳运行、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并重点开展强化线索发现、严查重大案件、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深化合作、注重惩防并举五大重点工作,为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去年移送涉嫌犯罪上市公司42家

2023年,证监会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17件,同比增长19%;作出行政处罚539件,同比增长40%,处罚责任主体1073人(家)次,同比增43%;市场禁入103人,同比增长47%;罚没63.89亿元,同比增长140%;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118件。

证监会坚持一查到底,杜绝“带病申报”“病从口入”。数据显示,2023年,查处4起发行人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案件。

聚焦滥用会计政策、大额计提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等违法行为,证监会严肃查处32家情节恶劣的公司,严打借减值之名行财务造假之实的违法行为。

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基础上,证监会综合运用强制退市、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违法成本。2023年,证监会查处的上市公司中32家已被强制退市,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上市公司42家。

此外,证监会加大对“首恶”“关键少数”的惩戒力度,并尽可能降低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如奇信股份案中有关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某授意、指使公司从事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叶某处以14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紧盯“内外勾结”“监守自盗”“惯犯累犯”

证监会紧盯不勤勉、未尽责,压紧压实“看门人”责任,坚持“一案多查”和“双罚制”,督促引导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2023年,共对25家中介机构、94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在依法适用“财产罚”之外,用足用好法律赋权,探索适用“资格罚”。

同时,证监会紧盯“内外勾结”“监守自盗”“惯犯累犯”,对违规减持、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保持高压执法态势。

一是严查快处违规减持行为。聚焦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乱象,坚决查办9起违规减持案件。

二是从严打击内外勾结操纵股价。2023年,查办9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与游资内外勾结操纵本公司股价案件,对劲拓股份、森源电气、新美星等案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分别处以6.6亿元、6.1亿元、9567万元罚没款。

三是从重处理操纵市场累犯惯犯。如王某铜团伙前后操纵7只股票,被证监会处以15亿元罚没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任某成团伙被证监会3次处罚后再次犯案,证监会处以2.97亿元罚没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四是从实查办新型违法案件。如依法查办某些团伙利用场外个股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放大操纵收益,部分人员对LOF基金、可转债等品种实施操纵的违法行为。

五是从严查处关键人员内幕交易。如对数知科技董事长张某内幕交易本公司股票开出没一罚六的3500余万元罚单,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索通发展收购对手方董事黄某实施内幕交易罚没5000余万元。

不留金融监管执法暗角死角

此外,证监会紧盯债券、私募、期货等各领域,向违法行为坚决亮剑,不留金融监管执法暗角、死角。

一是坚决打击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债券违约背后隐藏的信息披露违法、挪用资金等问题。2023年办理债券违法案8件,涉及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各4件。

二是加大对私募、期货违法的执法力度。2023年办理私募、期货案件29件,违法类型包括挪用基金财产、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违规承诺收益、违规投资运作、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

三是严厉打击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办理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61件,涵盖违规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法类型。

将重点开展五方面执法工作

据悉,2024年,证监会将重点开展五方面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线索发现。加大科技监管应用,不断提升线索发现的敏感度和精准度,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市场监管协作,加强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联动、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现场检查与稽查调查联动,坚决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二是严查重大案件。重点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占用担保、违规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盯防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是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对案件办理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动态管理、关键环节把控,切实提升查办质量。优化执法力量配置,通过“联合调查”“以案代训”“援派组长”等模式,快速查处重大案件。

四是持续深化合作。充分发挥公安、检察驻会办公、沟通便利的机制优势,联合公安、检察机关集中部署、督办案件办理相关工作。加强与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在信息通报、数据共享、案件办理等方面的联动。

五是注重惩防并举。发挥稽查执法“惩罚”“治理”“预防”“教育”功能,让挑战法律底线者付出应有代价,并以罚促改,以罚促管,实现对市场生态的涵养和修复。提升执法透明度,及时通报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类案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