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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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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3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1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适应现阶段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董事会作用,根据《公司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调整为9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3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暨补选独立董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园女士、袁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刘园女士、袁淳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刘园女士、袁淳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刘园女士、袁淳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同时将使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刘园女士、袁淳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刘园女士、袁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刘园女士、袁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园女士、袁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园女士、袁淳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杨金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

杨金观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个人情况说明

杨金观,男,1963年4月出生,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硕士(会计学)。1983年至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会计系教授。1993年至2001年先后在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兼任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转为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金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35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事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日,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刘云先生、朱来宾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鸿飞先生、张明睿先生、吴立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情况说明附后。

若上述人员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个人情况说明

张鸿飞,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2009年2月加入中粮集团,历任中国中纺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董事会秘书,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总法律顾问,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企联合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24年1月起任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2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监。

张鸿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鸿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明睿,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2010年加入中粮集团,历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培训中心总经理助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发展部(后更名为干部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培训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员工关系部总经理,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组组织部)总监助理(部长助理)兼干部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组组织部)副总监(副部长)。2024年3月起任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明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明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立鹏,男,1979年6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南澳大利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2002年加入中粮集团,历任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税务与产权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兼资金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8月起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吴立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股。吴立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3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议案事项介绍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第十一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的时间:2024年6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一9:25, 9:30一11:30以及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鱼胡同5-15号北京华尔道夫酒店二层华尔道夫宴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其他事项: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中,第1项、第3至7项、第9至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8至2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上述议案中,第18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他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上述议案中,第15至17项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明毅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需对第15至16项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需对第17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中,第19项议案选举1名独立董事不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中,第20项议案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凭前述证件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3日、4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3层;

联系电话:010-85017888;

传真:0755-23999009;

电子邮箱:000031@cofco.com;

联系人:牟建勋

5、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一。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1。

2、投票简称:“大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议案(议案20.00),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2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 9:15一9:25, 9:30一11:30以及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所有议案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备注:

1、请对总议案或非累积投票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打√,三者只能选一项,多选则视为无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上述议案中,第15至17项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明毅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需对第15至16项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需对第17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上述议案中,第19项议案选举1名独立董事不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中,第20项议案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