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3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当天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后,以口头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孔令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孔令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高一轩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孔令洋先生、高一轩先生、刘建红先生、邱中伟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组成,主任委员为孔令洋先生;
2、审计委员会由程小可先生、段宏伟先生、唐明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程小可先生;
3、提名委员会由程小可先生、唐明先生、高一轩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唐明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程小可先生、段宏伟先生、唐明先生组成,主任委员为段宏伟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高一轩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潘长青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聘任张雨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同意聘任鞠颂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简历
孔令洋,男,198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2009年8月至2015年3月,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前期规划部项目经理、前期规划部高级项目经理、建设管理部高级专家;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历任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部副经理、经理;2016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部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挂职任广西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任北京市丽泽城市航站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高一轩(曾用名“高轩”),男,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6 年 6 月至 12 月,任美国规划协会项目官员;2007 年 1 月至 10 月,任美国规划协会驻华副总代表;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前期部项目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本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公司副总裁;2014 年 8 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执行总裁;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潘长青,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担任北京龙湖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远洋地产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唯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北京唯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助理总裁;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张雨来,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经理、ABB(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单元财务总监等职务。2017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鞠颂,女,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8月至2017年2月,历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助理、项目经理、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2月至2022年8月,历任京投轨道交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522.HK)资本市场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办公室经理、助理总裁;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4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6日当天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以口头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与会监事一致推举黄林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黄林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简历
黄林祥,男,196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2010年7月至2013年5月,任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7年2月,任北京北控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审计事务部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8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孔令洋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雨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6为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6项议案已审议通过。
3、议案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服务平台提供。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欣、李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