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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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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4-1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024年5月16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段奇,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怀金,202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吕红涛,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4-1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24年5月10日发出召开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支付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4-15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4年5月10日发出召开第六十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支付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伯安先生、何忠泽先生、黄慧馨女士因连续任职已超过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构成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传香女士、唐步先生、王亚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上述三名候选人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提名赵传香女士、唐步先生、王亚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赵传香女士简历

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财务本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总会计师等。

2. 唐步先生简历

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员,海南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监察部总监,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都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长顾问,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3. 王亚平先生简历

196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江西九江市发改委科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科员,ABN-AMRO Bank(美国)数量分析师,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4-1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7日

至2024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5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7、8、9、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股东应于2024年6月5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

(四)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邮编:650224

电话:0871-68898121

传真:0871-688981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