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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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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4-02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4〕25号)。股东质询函中提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服中心对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尚存疑问,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公司收到《股东质询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对股东质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回复,现将具体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你公司公告显示公司2020-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41.27万元、6614.70万元、3745.66万元、2133.68万元。公司自2019年进行现金分红后,连续4年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5亿元,货币资金余额达2.97亿元。请你公司就已公告的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对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详细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并说明拟采取哪些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回复:

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为各种高、中、低压空冷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石化空冷器和电站空冷器。此外,公司还设计、制造和销售核电站空气处理机组产品及其他工业空调产品。

近几年,公司处于发展的关键期,资金使用额度呈逐年上升趋势,还本付息的压力较大,银行借款期末余额(母公司报表数据):2020年末为3.90亿元、2021年末为4.30亿元、2022年末为5.95亿元、2023年末为7.78亿元,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也是为了降低融资成本,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收益考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5亿元,货币资金余额2.97亿元,扣除受限货币资金1.74亿元(主要为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公司可自主支配资金1.23亿元,但2024年母公司需偿还银行贷款4.44亿元。此外,随着2024年公司订货合同的增加,交货时间紧,原材料采购资金需求量大。预计2024年公司将投入大量自有资金,扩大生产规模、研发新产品及提升技术水平,以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从而在未来获得更高的收益。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中规定“在公司盈利且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是2024年公司维持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尚且不够充裕,同时还要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银行贷款到期还款续贷工作,考虑到需有一定的资金储备,以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因此,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对确保公司持续稳定长期发展具有合理性。

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将持续做优做强主业,力促高质量发展,在经营管理方面持续抓实一体化协同创效、精细化降本增效、系统化管理提效工作,一是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和科技研发能力,二是加强现金流管理,优化财务资源配置,做好财务管理和业务的双向融合,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三是积极开拓新市场,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及品牌影响力。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