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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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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通知,吴中林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广州金字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字塔和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字塔和谐1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102,84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4年1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中林先生与广州金字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金字塔和谐1号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吴中林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金字塔和谐1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102,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相关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金字塔和谐1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0,102,849股,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金字塔和谐1号基金同时承诺,在受让公司20,102,849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吴中林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214,451,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5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2,056,96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50,5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401,406,466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3,520,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9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93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93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93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08%;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15,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4,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797%;反对3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3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9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92%;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