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5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8,133,33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225,073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7,908,261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兵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小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发放及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并制订部分新增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1议案名称: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01涉及的关联股东张兵、蔡卡敦、杨一伍、陈小华、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昆山世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回避表决;议案7涉及的关联股东庄建华已回避表决。

2、议案8、议案9.01、议案9.02、议案9.0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5、议案6、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已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郗璐璐、马梦婷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