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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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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瑞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4-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于2021年8月16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可查阅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8月14日发布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瑞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锁定期,投资者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三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期从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次三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认购份额,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年度对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中的对应日期,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该日历年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5月25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日常赎回、转换转出起始日为2024年5月27日。本基金已于2021年8月16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对于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份额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

2.2 赎回及转换转出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自2024年5月27日起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设最低份额限制,且不对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下限进行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3年锁定期限,3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2)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目前包括泓德优选成长混合(001256)、泓德泓富混合(A类/C类:001357/001376)、泓德远见回报混合(001500)、泓德泓业混合(001695)、泓德泓信混合(002801)、泓德泓汇混合(002563)、泓德优势领航混合(002808)、泓德泓华混合(002846)、泓德战略转型股票(001705)、泓德裕泰债券(A类/C类:002138/002139)、泓德泓利货币(A类/B类/C类:002184/002185/017542)、泓德添利货币(A类/B类/C类/E类:003997/003998/016574/018781)、泓德泓益量化混合(002562)、泓德裕康债券(A类/C类:002738/002739)、泓德裕荣纯债债券(A类/C类:002734/002735)、泓德裕和纯债债券(A类/C类:002736/002737)、泓德裕祥债券(A类/C类:002742/002743)、泓德致远混合(A类/C类:004965/004966)、泓德臻远回报混合(005395)、泓德裕丰中短债债券(A类/C类:006606/006607)、泓德研究优选混合(006608)、泓德量化精选混合(006336)、泓德丰润三年持有期混合(008545)、泓德睿泽混合(009014)、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009264)、泓德卓远混合(A类/C类:010864/010865)、泓德优质治理混合(011530)、泓德睿享一年持有期混合(A类/C类:009015/009016)、泓德慧享混合(A类/C类:011781/011782)、泓德睿源三年持有期混合(011783)、泓德睿诚混合(A类/C类:012193/012194)、泓德产业升级混合(A类/C类:013861/013862)、泓德汽车产业升级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7663/017664)、泓德医疗创新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2481/012482)、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8029/018030)、泓德高端装备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7866/017867)、泓德数字经济混合发起式(A类/C类:018865/018866)、泓德智选启元混合(A类/C类:019982/019983)。

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共同的开放日,方可办理对应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即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各基金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官方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享受0折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如遇业务调整或网上交易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到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直销电话:010-59850133

传真:010-59850195

联系人:童贤达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客服电话:4009-100-888

(3)泓德基金官方微信平台

官方微信服务号:hdfund

5.2 其他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如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9-100-888)咨询相关事宜。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