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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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4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新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987,115,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0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976,407,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195%。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0,70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0,70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关于调整中期票据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1.《关于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瑜、张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