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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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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4-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现将公司理财产品购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以人民币5,000万元向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产品名称:华夏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17号

(二)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三)产品币种:人民币

(四)购买金额:5,000万元(并在15,000万元内滚动申购、赎回)

(五)产品期限:无特定存续期限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主要风险揭示

(一)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变化、汇率变化、投资组合运作情况以及管理人投资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甚至损失全部理财本金,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信用风险: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发行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等相关主体发生违约,可能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为零甚至本金遭受损失。

(三)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理财产品,不排除因资产价格、利率、信用、汇率以及国家政策等的变动导致本理财产品资产净值遭受损失的可能。

(四)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为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者无权随时终止本理财产品,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除本产品说明书规定情形以外,封闭期内管理人不受理投资者任何形式的提前赎回申请。以上情形均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五)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示例或类似表述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理财/代销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六)汇率风险:投资境外资产时,以非本币计价的各类资产受汇率波动影响而引起本币估值下的委托财产的价格波动的风险。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收益币种是人民币,在以人民币投资外汇计价资产时,除了投资资产本身的收益或损失外,汇率变化会带来额外的损失或收益,从而对投资者收益产生影响;反之亦然。

(七)法律及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八)提前终止风险:如遇前述提前终止权条款中涉及的情形,华夏理财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收益为零甚至损失理财本金。

(九)延期风险:对于有确定到期日的理财产品,如因与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相关的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等主体发生违约,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理财本金及收益;或因市场成交量不足、资产限制赎回、暂停交易、缺乏意愿交易对手等原因,管理人未能及时完成资产变现,则本理财产品期限将相应延长。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内被授权人对该事项的合规性负责。公司财务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应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定期报告的基础上,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核查。

(三)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购买的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购买的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27,739.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41%。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