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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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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张晟先生、黄阳女士、李专元先生、胡燕女士和陈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会议资料详见该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裙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1日

至2024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话方式登记恕不受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0-81003207 传真:0510-81003281

联系人:李智吉

(三)登记时间

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51号),具体内容如下: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首发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将全部 2017年首发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或者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分别仅49.15 万元、313.01 万元、48.18 万元,投资进度分别为1.12%、6.52%、1.08%。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发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超过70%。

请公司:(1)以表格形式列示公司上市以来,报告期内终止的募投项目历年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入金额、建设进度、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2)结合问题(1)以及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安排、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等,说明首发募投项目经变更和多次延期后,至项目终止时仍然进展缓慢的具体原因,并进一步说明前期项目论证是否充分,相关决策是否审慎,是否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3)对于报告期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前期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列示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支付时间及金额,说明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支付或变相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进行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公司核销“新能源汽车换电系统项目设备”对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79.29 万元,核销“新能源汽车换电系统项目模具及开发费用”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129.63 万元。往期年报显示,2021 年,公司对“汽车配件模具”项目新增投入1302.43 万元,并在当期减少同样金额,公司未在年报中说明具体原因。2022 年,公司对“新能源汽车换电系统项目设备”项目新增投入金额1392.57 万元,并于当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公司就“新能源汽车换电系统项目模具及开发费用”对应的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1129.63 万元,计提减值后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仅73.89 万元,2023 年,公司处置该项资产仅获得48.63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项目自立项以来的具体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各年度投入金额、形成的各类相关资产及减值、核销情况等,并说明项目建设中是否涉及关联采购;(2)补充披露公司对项目所涉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迹象出现时点的判断及依据,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和结论,说明于2022 年将期内新增大额资金投入的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并结合减值计提的情况说明前期在建工程确认是否真实、准确;(3)分项列示上述项目所涉资产的处置情况,包括处置价格、交易对方、处置时点、定价依据,并说明低价处置相关资产的原因,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4)公司新投入项目短期内发生大额减值,公司于次年即核销相关资产并低价处置,请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管理层在项目立项时的决策是否科学审慎,前期公告是否对于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

3.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04 亿元,同比增长35.78%,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达2223.05万元,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3.05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所购买的券商理财未到期余额为3.9 亿元,私募基金未到期余额为1073 万元,但公司在年报第20 页中未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私募基金投资情况”等,仅勾选“不适用”。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风险类别、投资期限、购买金额、是否包含高风险理财产品及相应风险控制措施;(2)说明是否持有远期合约、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如有,请详细披露持有的产品名称、风险类别、投资金额等具体信息,如无,请说明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准确;(3)核实年度报告第20 页中披露内容是否准确,如否,请进行补充披露并自查中是否存在其他类似错漏。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

4.关于毛利率。公司主营电梯门系统等,主要产品包括电梯门机和层门装置。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3 亿元,同比基本持平,但主要产品毛利率降幅较大。分产品来看,报告期内,电梯门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97%,毛利率同比减少6.44 个百分点,层门装置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31%,毛利率同比减少13.23 个百分点。

请公司结合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产销量变化、所处行业的上下游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表现、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等情况,说明2023 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以及后续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 关于应收票据。2021-2023 年,公司银行承兑票据期末余额分别为4939.51 万元、7985.28 万元、5722.85 万元,银行承兑票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分别为0 元、0 元、7299 万元。截至2023 年12月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中未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为3884.78 万元,同比增长101.88%,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1000.52 万元,同比下降53.20%。

请公司:(1)核实以前年度期末是否存在银行承兑票据背书或贴现,并结合公司结算政策、票据支付金额等,说明本年度银行承兑票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2)分类列示未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的具体构成情况,并结合报告期内客户信用情况变化及承兑人信用等级情况,说明报告期末上述应收票据余额大幅增加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年度报告是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请公司认真严肃对待年度报告的编制,避免出现低级错误,请年审会计师勤勉履职,自查审计报告中是否存在披露不准确、不谨慎之处,并同步作出更正。”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