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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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0815 转债简称:九丰定01

转债代码:110816 转债简称:九丰定0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权益分派时可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2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九丰定01”(转债代码:110815)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在2023年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分派现金红利185,611,183.20元)的基础上,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相关数据测算,预计分派现金红利248,842,932.80元),则2023年度累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预计434,454,116.00元(含税),占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27%。

在实施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的相关约定,对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及“九丰定02”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4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5月2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九丰定01”恢复转股,欲享受本次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5月28日(含2024年5月28日)之前进行转股。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不涉及“九丰定02”停止转股事宜。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