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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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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3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4年5月27日。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授予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14.5亿元,授信到期日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满三年。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周业俊、张清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授信10亿元,授信到期日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满十年。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同意。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4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2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4年5月27日。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5

优先股代码:360031 优先股简称:贵银优 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5月27日,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关于对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公司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和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构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重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拟授予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14.5亿元,授信到期日为相关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年,授信用途: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原材料费、运费等。

(二)与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拟向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授信10亿元,授信到期日为相关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十年,授信用途:固定资产贷款,担保方式:由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29日,注册资本11.47亿元,法定代表人黄舸舸,营业范围:轮胎制造和销售;轮胎翻新和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和销售;水电、蒸汽、混炼胶及其他附属品的制造和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类除外),开展对外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仓储;物流运输。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主要股东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口径的关联交易。

(二)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企业,成立于2010年4月21日,注册资本10.3亿元,法定代表人杨兴专,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洗选加工、煤炭运输及销售、煤矿开采中煤层气抽采开发利用与销售等。该公司具备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其项目建设符合贵州省推进“富矿精开”的重大战略举措。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监管政策及公司同类业务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公司正常授信业务,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业务审核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履行如下程序:

(一)公司拟授予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14.5亿元构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二)公司拟向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授信10亿元构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义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后,报董事会进行了最终审批。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意见:公司分别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和毕节中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上网公告附件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