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5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4-015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在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江投资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尽管本次授权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保本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的闲置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投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拟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需求。

(二)风控措施

1.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在事前、事中分别分析和跟踪相关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4一017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至6月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jtzdb@cjtz.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于4月30日发布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6月5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鲁国锋先生

独立董事:袁敏先生

总经理:陈建霖先生

财务总监:朱立萌女士

董事会秘书:施嶔宇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6月5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至6月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jtzdb@cjtz.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施嶔宇、景如画

电话:021-66601817、021-66601819

邮箱:cjtzdb@cjtz.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4-014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公司”或“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提前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人民币(含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该议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该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89号2号楼小报告厅召开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4-016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8日 14点整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89号2号楼小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

至2024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第1、3至8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6:00;

(二)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靠近江苏路)纺发大楼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1-52383315,021-66601817;

(三)登记办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出席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地址交通情况:地铁17号线嘉松中路站,1号口

(二)公司联系部门: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6601817

联系人:施嶔宇、景如画

(三)其他: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