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2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家海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650,742,6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209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24,046,5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251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6,696,0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575%。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39,049,9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007%。
会议由周家海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647,742,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2%;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4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0%;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647,742,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2%;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4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0%;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9%。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647,742,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2%;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4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0%;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9%。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647,849,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7%;反对2,7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0%;弃权1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156,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910%;反对2,7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61%;弃权1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2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8,127,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6%;反对2,6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434,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022%;反对2,61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7,606,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0%;反对3,1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5,913,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688%;反对3,13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7,873,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2%;反对2,8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180,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25%;反对2,8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7,873,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2%;反对2,8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180,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525%;反对2,8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参与投票的股东中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6,202,7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88%;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202,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88%;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38,295,3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0%;反对12,347,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80%;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02,7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47%;反对12,347,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6192%;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47,742,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2%;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049,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60%;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2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与投票的股东中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徐冠巨先生、徐观宝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31,788,6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49%;反对7,261,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8.5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788,6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049%;反对7,261,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9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647,895,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5%;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4%;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202,7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088%;反对2,7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51%;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638,302,7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4%;反对12,339,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75%;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610,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437%;反对12,339,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6002%;弃权10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李诗云、吴旻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