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号)核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程立力先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922,501股,发行价格为22.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69,999,997.7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355,922.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60,644,075.21元,超募资金为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9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19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48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规则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从2022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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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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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扬州立华家禽育种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8,305.07万元(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收益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投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已完成“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扬州立华家禽育种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至此,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手续。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