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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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4-033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年5月28日收盘价为0.61元/股,已连续18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即使后续2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若公司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2024年5月28日收盘价为0.61元/股,已连续18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公司已于2024年5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号),于2024年5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于2024年5月1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号),于2024年5月2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号),于2024年5月22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号),于2024年5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号),于2024年5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号),于2024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号),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号)。本公告为可能触发以上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正源地产进行预重整的《决定书》,并指定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正源地产临时管理人。正源地产于2024年4月1日收到临时管理人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送达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辽02破申5-4号《决定书》和(2023)辽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正源地产提出重整方案尚需讨论协商,申请撤回预重整申请,大连中院决定终结正源地产的预重整程序;裁定准许正源地产撤回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1日、2024年4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暨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号)、《关于法院决定终结控股股东预重整程序暨裁定批准控股股东撤回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号)。

2、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32.59万元,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5.27万元,公司经营业绩连续两年亏损;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人造板市场产品需求结构化调整影响,纤维板部分被刨花板所替代,公司主营业务纤维板产品订单和销量大幅减少,纤维板市场需求和利润承压,人造板业务经营业绩亏损。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6,846.83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减少80.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6.96万元(未经审计),较上年同期减少195.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359,929,27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被拍卖的可能性,公司控制权可能存在不稳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41%,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1.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250,1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7.43%,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152,3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89%;子公司按商业惯例对合格按揭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额度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73%;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72,780万元,占对外担保总额29.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为2,298.21万元(不含违约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受融资政策和条件以及经济恢复期供应链压力凸显的不利影响,公司人造板业务供应商收紧信用政策,资金周转压力持续增加,进而导致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增加。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号),自前次进展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新增诉讼(均为被告)91个,涉及金额7,837.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48%。在公司人造板业务流动性未根本改善的前提下,可能存在诉讼进一步增加的情形,受资金紧张、诉讼增加、市场疲软等综合影响,公司人造板业务产能利用率大幅下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6日和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目前公司暂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是否继续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