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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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7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王锋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7171元/股调整为21.5171元/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6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蒋卫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秘、证代、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5月29日,“华懋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华懋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1个月内(即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如果再次触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自2024年6月30日开始重新起算后,若再次触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决定是否行使“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关联董事蒋卫军、张初全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7171元/股调整为21.5171元/股。

关联董事蒋卫军、赵子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9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的85%(即29.03元/股),触发《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1个月内(即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公司股价如果再次触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6月30日开始重新起算后,若再次触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决定是否行使“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5,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9月13日。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8号文同意,公司10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0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懋转债”,债券代码“113677”。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懋转债”自2024年3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4.18元/股。

(四)根据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华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鉴于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增发新股,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3日起调整为34.15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华懋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1 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3)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1、前次决定不修正的情况

2024年3月8日,经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2个月内(即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公司股价如果再次触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5月9日开始重新起算后,若再次触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决定是否行使“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本次触发的情况

“华懋转债”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5月9日起算,截至2024年5月29日,公司股价已出现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的85%的情况,触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5月29日,“华懋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华懋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1个月内(即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如果再次触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自2024年6月30日开始重新起算后,若再次触发“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决定是否行使“华懋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4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7171元/股调整为21.5171元/股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1万份注销事宜。

11、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1.30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2%。

1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70.885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8%。

15、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320,900股。

16、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3,521,85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权。

17、202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份注销事宜。

20、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47.967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2.02%。

2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62.531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50%。

25、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6、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7、2024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8、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9、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372.6636万份注销事宜。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1.7171元/股调整为21.5171元/股。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21.7171-0.2)=21.5171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华懋科技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相关授权和批准;华懋科技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