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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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山湾中新城项目湾中·上城水街(F38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中山市深业万胜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中山湾中新城项目湾中·上城水街(F38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
3、中标总金额:130,444,607.27元人民币(合同暂定总价)
4、中标单位: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实施顺利,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与上述招标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该项目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工程项目已签订合同。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存在变化的可能性或有不可抗力因素随机发生的影响,在项目实施及采购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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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松潘县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
3、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19,187,695.2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由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收到法院传票,公司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被起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
松潘县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黄怀国
被告:建艺集团
第三人:朱宏
第三人:康晖
3、案号
(2024)川3224民初304号
4、案由
原告就被告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等。
5、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7,028,227.37元及利息2,159,467.9元(暂计);
(2)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担保费用等全部由被告承担。
上述费用合计为19,187,695.27元。
二、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051.8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3.27%,均为涉案金额800万元以下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个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