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
代办券商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4年5月31日起增加东方证券为银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券商ETF,基金代码:159842)、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央企ETF,基金代码:159959)、银华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双创50ETF基金,基金代码:159782)、银华沪深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300成长,扩位证券简称:沪深300成长ETF,基金代码:562310)、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GETF,基金代码:159994)、银华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基建ETF,扩位证券简称:基建ETF,基金代码:516950)、银华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A50ETF基金,基金代码:15959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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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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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银华顺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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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华顺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顺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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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6月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6月3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6月4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4年6月5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6月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