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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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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未获得2024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鉴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且《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修订条款系根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进行修订,由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未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将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获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24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2024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适用于A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其中副董事长杨军先生、执行董事刘菊妍女士和张春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雪贞女士出席了会议,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审计师、监票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本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及年度预算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0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01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长李楚源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 议案名称:关于副董事长杨军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 议案名称:关于副董事长程宁女士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 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刘菊妍女士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 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张春波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6 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吴长海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7 议案名称:关于执行董事黎洪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8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亚进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9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民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10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11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孙宝清女士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0 关于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11.01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主席蔡锐育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程金元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3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简惠东先生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2024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不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不通过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均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5和议案 16涉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且《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修订条款系根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进行修订。由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未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议案 15和议案16将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获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董事会谨此重申,上述议案建议关于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颁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指引的施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废止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变动而进行的修改,旨在确保《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4、除前述议案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票数同意并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会议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人。

2、本次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巧芬律师、曾思律师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