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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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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2024-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部分数据统计错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Nikkiso Co., Lt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53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東京都渋谷区惠比寿4丁目20番3号

主要办公地点:日本东京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斐敏彦

注册资本:69,175,664 日元

注册号:6370(JP3668000007)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 9.96%

主营业务:精密仪器

更正后: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Nikkiso Co., Lt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53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東京都渋谷区惠比寿4丁目20番3号

主要办公地点:日本东京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斐敏彦

资本金:6,544,339,191日元

已发行股份总数:69,175,664股

注册号:6370(JP3668000007)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 9.96%

主营业务:精密仪器

更正后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如下:

一、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益医疗”)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宁波天辉益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辉益”或“SPV B”)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天益医疗将持有宁波天辉益20.87%的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宁波天辉益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TYHC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买方”)于2024年5月30日在德国汉诺威与Nikkiso Co., Ltd(以下简称“NKS”或“卖方”)签署正式协议,将以现金方式收购NKS持有的CRRT业务(以下简称“标的业务”),本次交易对价预计为4,354万欧元。

标的业务具体包括:(1)NKS持有的Nikkiso Europe GmbH(以下简称“NEG”)100%股权以及Nikkiso Critical Care Medical Supply (Shanghai) Co., Ltd(以下简称“NMS”)100%股权;(2)NKS下属公司Nikkiso Medical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NMT”)持有的标的业务相关资产;(3)NKS持有的CRRT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本次交易前标的业务(交易不包含交易前卖方在相关主体中运营的长期血液透析业务(“HD业务”))归属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含交易前卖方在相关主体中运营的长期血液透析业务(“HD业务”))股权结构如下:

注:1、泰国NewCo将在交割前由买方设立,用于接收卖方泰国雇员;

2、NUK和NCO下的HD业务将在交割前完成剥离;

3、SPV A指吴志敏、吴斌共同投资设立的宁波天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说明

天益医疗本次拟向宁波天辉益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宁波天辉益的控股股东为宁波天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天润益“或“SPV A”),宁波天润益由天益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志敏、吴斌共同投资设立,故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志敏先生、吴斌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宁波天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天润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DKDNYX9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22,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年5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033幢3-1-19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斌

合伙人信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宁波天辉益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宁波天辉益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DJUMG11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7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年5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033幢3-1-18

法定代表人:吴志敏

股东信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Nikkiso Co., Lt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53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東京都渋谷区惠比寿4丁目20番3号

主要办公地点:日本东京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斐敏彦

资本金:6,544,339,191日元

已发行股份总数:69,175,664股

注册号:6370(JP3668000007)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 9.96%

主营业务:精密仪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NEG

企业名称:Nikkiso Europe Gmb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

注册地址:Desbrocksriede 1, 30855 Langenhagen, Germany

注册资本:3,068,000.00欧元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Nikkiso Co., Ltd,100%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

2、NMS

企业名称:日机装(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6月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24C、D室

注册资本:180万美元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Nikkiso Co., Ltd,100%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及服务

3、标的业务财务数据

说明:

(1)以上数据系标的公司管理层提供的未经审计数据,合并范围包括NEG、NMS、NBE、NUK、NSP和NCO;

(2)2023年末净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约4,611万欧元,主要由于2022年末账面5000万欧元股东借款在2023年进行了“债转股”,导致总负债下降并增加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从2022年末的-1,517万欧元,上升至2023年末的3,094万欧元;

(3)2023年营收同比下降8%,主要由于2022年因社会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对重症产品需求释放,为标的业务带来明显业绩上升(同比增长20%),随着2023年相应影响消退,整体营收回归正常水平,另外,由于原材料及采购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显著降低,因此造成2023年EBITDA同比明显降低。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交易方

转让方:Nikkiso Co., Ltd

受让方:TYHC International PTE. LTD

共同签约方:吴志敏、吴斌

交易标的:NEG与NMS 100%股权以及其他标的业务相关资产

2、协议主要条款

本次交易之购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受让股权:买方受让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权益,从而实现100%持有NEG和NMS;其中,NEG全资持有的NUK和NCO在交割前应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对非标的业务的剥离,仅保留标的业务相关的资产;

(2)受让资产:1)买方受让NMT持有的标的业务相关资产(包括合同、人员、存货等);2)买方受让NKS持有标的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3)转让对价:本交易采用锁箱机制,“锁箱日”为2023年12月31日,初步收购总价为4,354万欧元,再扣除协议约定的价值漏损后的金额,在交割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4)声明与保证:全体卖方就交易标的公司的股权、业务及财务情况做出符合市场惯例的声明与保证;买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以市场化的对价购买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

(5)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6)交割:本协议签约后,交易在获得各相关外商投资、境外投资等审批后,并完成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后,双方进行交割;

(7)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本协议受德国法律管辖,并按照德国法律进行解释。与本协议或其有效性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根据提交仲裁申请时有效的德国仲裁机构仲裁规则(“Rules of Arbitration of the Germany Institution of Arbitration”)在德国法兰克福通过仲裁解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交易采用锁箱机制,“锁箱日”为2023年12月31日,交易对价预计为4,354万欧元,将在交割日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除本次共同投资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吴志敏先生、吴斌先生及前述合作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通过对标的业务进行整合及规范运作后,公司将择机选择是否并入上市公司体系。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在完成投资协议的签署后,预计交易双方将于2024年完成资产交割手续,在资产交割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交易的资产标的在交割完成后,将对相关业务进行整合及规范运作,是否能够整合成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标的资产最终是否可以并入上市公司体系及是否可以与现有业务产生良好协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向宁波天辉益进行增资,作为宁波天辉益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交易对方CRRT相关业务,是关联方基于业务长期发展及规避公司短期风险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并将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互利的原则,满足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公允性条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证券代码: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2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0.00万股至12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2%至2.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4,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2%,最高成交价为42.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8,850,976.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