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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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4-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转债代码: 118029 转债简称: 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区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益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邢燕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坤、陈护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7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5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公司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95,349股,占公司总股本122,150,099股的比例为2.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94元/股,最低价为10.5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0.95万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