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为参股公司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帆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担保,该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9%。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037号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9,113.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9%。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为参股公司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帆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新增担保,该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9%。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作为台州滨帆公司股东,将按出资比例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台州滨帆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8月19日
3、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818号梦想园区二号楼1楼263号(仅限办公)
4、法定代表人:黄勇
5、注册资本:26000万元
6、股东情况:公司、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5%、35%和3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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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公司关系:公司参股公司,系台州湖畔云邸项目的开发主体。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9、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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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台州滨帆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台州滨帆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09,113.6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6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48,008.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定于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书面提议,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24年6月3日,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13,012,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1%,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3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6月17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2024年6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1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6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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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议案1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上述议案4、议案6-议案1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13日、14日(9:00-11:30, 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伟东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传 真:0571一8698777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7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