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31号-1:一审判决。
案号(2024)粤19民终3322号:二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31号-1:东莞宏源作为原告方。
案号(2024)粤19民终3322号:东莞宏源(一审原告)作为被上诉人
3、涉案金额:
案号(2023)粤1973民初21431号-1涉案金额:799.93万元。
案号(2024)粤19民终3322号:一审判决东莞少年阿宝向东莞宏源支付租金及没收履约保证金合计475.61万元。东莞少年阿宝提起上诉,申请改判东莞少年阿宝无需支付租金,改判东莞宏源退还履约保证金。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号(2024)粤19民终3322号已终审判决。根据终审判决,东莞宏源将履约保证金没收并计入2024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其他判决内容因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仍需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宏源”),与东莞市宝商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宝商科技”)、东莞市少年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东莞市少年阿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少年阿宝),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分别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以及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77、2024-001、2024-007、2024-036)。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1)诉讼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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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号(2024)粤19民终3322号二审判决情况
东莞宏源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粤19民终3322号,具体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44,850 元(东莞市少年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东莞市少年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号(2024)粤19民终3322号已终审判决。根据终审判决,东莞宏源将履约保证金没收并计入2024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其他判决内容因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仍需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