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秋娟女士、汤娇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秋娟女士、汤娇女士。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270,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6%。其中,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510,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5%;汤秋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19,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汤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636,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
(三)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本次公告前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均未曾披露增持计划,亦未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秋娟女士、汤娇女士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拟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6月6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顺延)。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增持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限期不超过6个月,且首次增持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要求。
(三)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秋娟女士、汤娇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汤友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汤秋娟女士、汤娇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