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76.4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9%;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352.9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06)。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986,825.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992,071.00股后的733,994,7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46,798,950.8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做出调整”。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8.30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8.50元/股-0.1978457元/股≈8.3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股份回购价格调整后,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4.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2%;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409.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姚新德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谢永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白昱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华阳先生,财务总监郑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姚新德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谢永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白昱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华阳先生,财务总监郑辉女士(以下简称“上述人员”)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9月3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6,895,164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0.94%(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姚新德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谢永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白昱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华阳先生,财务总监郑辉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获悉上述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注:1、上述公司总股本系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数量,下同;
2、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偿还借款、支付利息等。
2、股份来源:董事姚新德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系其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配股取得的股份;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谢永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白昱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华阳先生,财务总监郑辉女士所减持股份来源系其所获股权激励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895,164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总股本的0.94%。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7月2日起至9月30日止。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姚新德先生、谢永富先生、白昱先生、罗华阳先生、郑辉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相关减持主体未曾出具与减持计划相关的持股意向或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相关减持主体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上述人员将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述人员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