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27041 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6月11日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年6月11日9:15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公司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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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其中提案12需逐项表决,提案11、提案12.01和提案12.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13、提案14以提案11通过为前提。本次会议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上述提案13-15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提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6月7日17: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晨晓、周旭明
电话号码:020-82003900 传真号码:020-82003900
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邮编:510530
5.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3”,投票简称为“弘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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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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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可表决票数总数:候选人数量×持股数=可用票数。请股东将同意选举票数填写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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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