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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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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43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现有股份总额738,148,117股扣减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的29,169,534股及负有业绩补偿义务的19,586,310股股份后的股本总额689,392,273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预计此次派发现金红利68,939,227.30元。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及负有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不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24年4月18日及2024年5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凤谷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标的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相关补偿义务主体应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股份补偿和分红返还义务。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主体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行文旅”)、裴道兵尚未配合公司完成股份回购注销,负有补偿义务的股份不参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同时,鉴于补偿义务主体尚未配合公司完成全部分红款退还,公司拟将其享有的2023年度现金分红予以留置,暂不派发至对应股东账户。

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29,169,534股,该等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以最终具有分配权利的股份689,392,2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8,939,227.30元。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分配比例不变。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股份总额738,148,117股扣减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的29,169,534股及负有业绩补偿义务的19,586,310股股份后的股本总额689,392,273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689,392,273股×0.1元/股=68,939,227.3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0.933948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68,939,227.30元÷738,148,117股×10=0.933948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方式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3394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方佳

咨询电话:0717-6451437

传真电话:0717-6443860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4-044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的《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地公司”)购买其持有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旅发”)100%股权、向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旅投资”)购买其持有宜昌行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胜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江旅发、行胜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因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峡旅游,证券代码:002627)自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停牌公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峡旅游,证券代码:002627)自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3日、2022年6月11日、2022年7月11日、2022年8月11日、2022年9月13日、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2月13日、2023年1月14日、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11日、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8日、2023年8月9日、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1月9日、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9日、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2-050、2022-055、2022-065、2022-076、2022-097、2022-111、2023-003、2023-006、2023-008、2023-017、2023-044、2023-060、2023-063、2023-073、2023-081、2023-084、2023-098、2023-105、2024-003、2024-016、2024-020、2024-022、2024-041),于2022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资产重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80),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员工安置工作及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待相关工作最终完成后,公司将及时编制《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再次召开董事会对该草案进行审议,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有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等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披露的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首次披露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