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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ST迪马 公告编号:临2024-06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4年6月6日收盘价为0.86元/股,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期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股票2024年6月6日收盘价为0.86元/股,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7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24-006号)。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4日收盘价为0.97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24-020号)。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24-040号)。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24日收盘价为0.96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24-058号)。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6日收盘价为0.86元/股,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24-069号)。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4年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36号),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资产减值测试并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54亿元、-34.97亿元及-36.51亿元,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均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应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因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行业环境、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2023年12月31日,迪马股份合并报表已到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94,974.35万元,公司债券21迪马01托管量32,581.1万元未能到期足额偿付本息,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进展公告》(2024-035号)与《ST迪马关于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公告》(2024-039号)。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与赵洁红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3.12%,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后续存在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控股股东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目前法院接收了东银控股重整申请的材料【(2024)渝05破申367号】,东银控股递交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东银控股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与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投资框架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相关正式协议能否最终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请详见《ST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公告》(临2024-041号)、《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临2024-043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临2024-068号)。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重整进展及战略协议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与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具体项目及实施协议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请详见《ST迪马关于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24-046号)、《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临2024-052号)。

(六)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后续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进行重整,公司可能面临交易类退市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内容请详见《ST迪马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59号)、《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临2024-061号)。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