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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6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3.42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9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4)。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3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以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该公告披露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115,973股。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755,314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8,623,867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7,868,553股。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02,194,339.48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1.5058元(含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为27,147,42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5,771,288股。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6月5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4年6月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3.42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67,868,553×1.5058)÷68,623,867

≈1.4892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转增比例)÷总股本

=(67,868,553×0.4)÷68,623,867

≈0.3956(保留四位小数)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0-1.4892)+0]÷(1+0.3956)≈63.42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3.4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0,71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5,771,288股的比例为0.6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3.4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5,35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5,771,288股的比例为0.33%。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