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3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0人(包括4名独立董事),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10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3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4年6月12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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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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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消议案原因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还需进一步核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4年5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海通外滩金融广场C栋616会议室(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2日
至2024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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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8日、2024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10.01时,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联系人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10.02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企业等其它关联法人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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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填写说明:
1、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A股股东,均可授权代理人;
3、请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4、请填写代理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托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其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7、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A栋15楼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11);联系电话:(8621)63411000;传真:(8621)63410627;电子邮件:dshbgs@haitong.com。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