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8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 本次董事会共四项议案,经审议全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4年6月4日以微信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24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5日上午9: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胡春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四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发布的公告(临2024-08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独立董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调整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管人员薪酬系数及薪资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发布的公告(临2024-08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其他相关信息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发布的公告(临2024-084)。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82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调整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祝灿庭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祝灿庭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董事会同意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祝灿庭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调整前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岳修峰、祝灿庭、王新灵;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岳修峰、吴江明、王新灵。
三、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并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历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历巍女士未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将历巍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次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的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六月八日
附:总经理候选人祝灿庭先生简历
祝灿庭:男,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子公司运维大项目经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销事业部(亚太片区)运维总监,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奥地利子公司运维总监兼大项目经理,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总经理。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历巍女士简历
历巍: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现任江苏宗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共17余年。曾荣2010年获得“扬州优秀维权岗”称号、2016年被评为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公益律师、2019年度被评为仪征优秀律师、2021年度被评为仪征先进律师、2022年度被评为仪征市十大法治人物、2022年被评为扬州市优秀律师。2021年12月,被仪征市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仪征市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委员会聘为专家组成员;2022年12月,被扬州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2024年3月,被仪征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聘请为专家库专家。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80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启动债权
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 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 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26.11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8.48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8.24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外,公司及子公司所有银行帐户被冻结,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并且,重要子公司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试产的产量较低,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及中科新材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
● 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且已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预重整工作,现向债权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和方式
请各债权人于2024年7月8日(含当日)前,根据《债权申报指引》(详见债权申报系统网站)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以便临时管理人尽快进行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承担额外费用、影响债权的认定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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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须前往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债权人原则上应通过“e破通”系统(网址: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6121760)进行线上申报。
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债权申报材料,临时管理人有权在编制债权表时不予以登记。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将无需另行申报,债权人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就法律关系、债权金额、债权性质等的审查结果在重整程序中仍具有法律效力。如所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仅需就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向管理人进行网络补充申报。若债权人选择不在公司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程序中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及中科新材临时管理人所有。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整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债务及经营风险
公司整体债务规模为26.11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8.48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8.24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外,公司及子公司所有银行帐户被冻结,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并且,重要子公司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试产的产量较低,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三)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四)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24年度财务类、规范类的相关情形符合前述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续亦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1、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生产恢复方面,公司的生产恢复工作仍在进行,试产的产量较低,离完成真正意义的复工复产仍有相当差距。公司最终能否彻底完成复工复产,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仍具有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2、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六)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及中科新材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
(七)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上海中能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能质押股份数为200,000,000股,且已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八)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83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管理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代总经理祝灿庭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耀富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余耀富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六月八日
余耀富先生简历:
本科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南粤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广东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市鹏鸿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具有丰富的金融从业经验。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4-084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其他相关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其他相关信息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创新园A栋
邮政编码:750002
联系电话:0951-6898221
传真电话:0951-6898015
变更后(2024年6月13日正式启用):
办公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中央大道与恒力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原石嘴山市第二十三小学)
邮政编码:753200
联系电话:0952-3671243
传真电话:0952-3671243
除上述信息变更外,公司原对外披露的注册地址、网址、电子邮箱等信息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