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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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4-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增持主体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勇先生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王恒波先生通知,获悉赵勇先生于2024年6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47,148,281股的0.07%;王恒波先生于2024年6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47,148,281股的0.03%。现将本次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勇先生持有公司1,13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王恒波先生持有公司46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本次增持情况:2024年6月7日,赵勇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6万股,成交均价7.49元/股,增持金额344.58万元;2024年6月7日,王恒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万股,成交均价7.47元/股,增持金额149.34万元。(前述增持金额的计算存在差异主要为四舍五入造成)

5、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