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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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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6月1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史文明先生、刘祖雄先生通讯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新增数字科技业务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方向。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公告》(编号:临2024-042)。

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2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高新数科将作为公司数字科技业务发展平台,通过项目投资新建、并购等方式,统筹布局数字科技业务板块的发展,与现有园区运营板块和环保科技板块并列运行。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所涉及的后续一切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编号:临2024-043)。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拟调整的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临2024-044)。

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4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收入为园区的销售租赁投资运营、环保大气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 公司拟新增数字科技业务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作为公司数字科技业务发展平台。(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 相关风险提示:

1、新业务风险:新增数字科技板块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判断,新业务的开展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并购不及预期或失败、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问题,新业务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并实现盈利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的新公司后续业务的开展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政策风险、竞争风险、公司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仅有初步涉足数字科技业务,但相关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比极小,主要覆盖智慧园区、智慧电梯、数据服务等。

3、目前,新业务的拓展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且暂无投资或者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安排,因此对公司未来收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业绩下滑风险:2023年12月起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7.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3.80%,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新设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处于前期筹建及业务开拓初期,部分拟投项目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预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继续维持同比下滑趋势。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并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议,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公司发展战略暨新增数字科技业务板块的原因及背景

1、原因

根据公司与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关于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6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2024年1月5日,公司出售原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66%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将原有的主营业务之一工程建设板块进行了剥离。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科技和园区运营两个板块。

在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发展环保科技和园区运营业务的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一直在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拓展有发展潜力或资源优势的新兴产业赛道,并希望适时介入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2、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质生产力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技术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深化高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具有广泛的渗透性和融合性的生产力形态。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并且成为未来经济趋势和企业主要发展方向之一,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调整公司发展战略暨新增数字科技业务板块的计划及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发展潜质,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在发展环保科技和园区运营两大业务的同时,拟增加数字科技业务板块,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寻求发展。

公司计划出资人民币2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拟通过项目投资新建或并购的方式予以实施。若本次新增数字科技业务板块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公司主营业务将成变为:环保科技、园区运营和数字科技,助力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质量,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拟新增的数字科技业务板块具体投资项目目前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

三、调整公司发展战略暨新增数字科技业务板块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调整公司发展战略暨新增数字科技业务板块前,主要收入为园区的销售租赁投资运营、环保大气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公司仅有初步涉足数字科技业务,但相关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比极小,主要覆盖智慧园区、智慧电梯、数据服务等,其中:

(1)2023年度,武汉科讯智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研发的智慧园区产品收入692万元,研发人员15人、获批专利6个、获批软件著作权15个,净利润-233.66万元;

(2)2023年度,武汉智园智慧电梯科技有限公司电梯物联网研发人员2人、获批软件著作权3个,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投入45.84万元;

(3)2023年度,武汉索元数据信息有限公司研发的百业千问产业大脑产品收入191万元、研发人员21人、发明专利4个、获批软件著作权3个,净利润13.75万元。

2、若本次调整公司发展战略暨新增数字科技业务板块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发展环保科技和园区运营的同时,将增加数字科技业务板块,届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将发生变化。目前,公司新业务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且暂无投资或者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安排,新业务的收入产生需要一定合理周期,因此对公司未来收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要收入为园区的销售租赁投资运营、环保大气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新业务风险:新增数字科技板块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判断,新业务的开展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并购不及预期或失败、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问题,新业务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并实现盈利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的新公司后续业务的开展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政策风险、竞争风险、公司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已有初步涉足数字科技业务,但相关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比极小,主要覆盖智慧园区、智慧电梯、数据服务等。

3、目前,新业务的拓展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且暂无投资或者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安排,因此对公司未来收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业绩下滑风险:2023年12月起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7.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3.80%,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新设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处于前期筹建及业务开拓初期,部分拟投项目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预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继续维持同比下滑趋势。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情况的进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4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武汉东湖高新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数科”,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20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新业务风险:新增数字科技板块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判断,新业务的开展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并购不及预期或失败、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问题,新业务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并实现盈利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的新公司后续业务的开展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政策风险、竞争风险、公司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仅有初步涉足数字科技业务,但相关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比极小,主要覆盖智慧园区、智慧电梯、数据服务等。

3、目前,新业务的拓展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且暂无投资或者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安排,因此对公司未来收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业绩下滑风险:2023年12月起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7.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3.80%,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新设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处于前期筹建及业务开拓初期,部分拟投项目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预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继续维持同比下滑趋势。

5、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新业务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与湖北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关于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66%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2024年1月5日,公司出售原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66%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将原有的主营业务之一工程建设板块进行了剥离。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科技和园区运营两个板块。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高新数科将作为公司数字科技业务发展平台,依托现有优势资源,通过项目自建和并购,扩大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所涉及的后续一切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东湖高新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出资方式、金额、比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亿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及上述业务咨询服务。

后续根据决策的业务开展方向具体确定实际经营范围。

实缴计划:新设全资子公司短期内将处于业务初始开拓期,部分拟投项目目前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鉴于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首期计划实缴5亿元,剩余未实缴出资额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要求依法合规进行实缴。

注:以上有关高新数科的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三、本次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一)本次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

公司完成旗下工程建设业务的剥离后,一直积极探索拓展新兴产业。当前根据公司调整发展战略的规划,本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系依托现有优势资源,通过数字领域项目自建和并购,扩大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次开展新业务的必要性

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质生产力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技术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深化高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具有广泛的渗透性和融合性的生产力形态。未来,数字技术将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渗透融合,融合重点正从消费服务领域转向生产制造领域,推动发展方式、产业模式、企业形态的深刻变革,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数字经济产业是公司顺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选择。

(三)实施可行性

近年来,公司以“科技赋能”为核心,深挖园区应用场景,初步形成了以武汉智园科技运营有限公司为引领的“1+1+N”的科技版图,覆盖智慧园区、智慧电梯、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等新赛道。武汉科讯智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讯智园”)的智慧园区产品现已迭代至2.0版本,实现12大园区场景的智慧化,已服务市场化项目;武汉智园智慧电梯科技有限公司电梯管理规模迈入湖北省TOP5,成为武汉市电梯物联网按需维保最大实施方;武汉索元数据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元数据”)1.0产品百业先问产品于2023年10月上线,已与中科院、武汉大学达成数据服务合作,并已在黄冈、荆州、咸宁等项目实践验证,2.0产品同步启动研发。

以科讯智园、索元数据等为代表的科技型公司发展,吸引了一批信息化解决方案、软件开发等领域的科技人才,公司自主研发能力逐渐提升,为公司后续数字产业平台的搭建提供了人才支撑。但截至目前,公司仅有初步涉足数字科技业务,相关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比极小,主要覆盖智慧园区、智慧电梯、数据服务等。其中:

(1)2023年度,武汉科讯智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研发的智慧园区产品收入692万元、研发人员15人、获批专利6个、获批软件著作权15个,净利润-233.66万元;

(2)2023年度,武汉智园智慧电梯科技有限公司电梯物联网研发人员2人、获批软件著作权3个,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投入45.84万元;

(3)2023年度,武汉索元数据信息有限公司研发的百业千问产业大脑产品收入191万元、研发人员21人、发明专利4个、获批软件著作权3个,净利润13.75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新设全资子公司短期内将处于业务初始开拓期,部分拟投项目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鉴于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首期计划实缴5亿元,剩余未实缴出资额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要求依法合规进行实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调整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后,公司将新增数字科技业务板块,届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将发生变化。目前,公司积极筹备新业务的各项工作,但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且暂无投资或者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安排,新业务的收入产生需要一定合理周期,因此对公司未来收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1、新业务风险:新增数字科技板块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行业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判断,新业务的开展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并购不及预期或失败、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问题,新业务是否能够顺利推进并实现盈利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的新公司后续业务的开展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政策风险、竞争风险、公司管理等因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仅有初步涉足数字科技业务,但相关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比极小,主要覆盖智慧园区、智慧电梯、数据服务等。

3、目前,新业务的拓展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且暂无投资或者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安排,因此对公司未来收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业绩下滑风险:2023年12月起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7.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3.80%,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新设全资子公司高新数科处于前期筹建及业务开拓初期,部分拟投项目尚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尽调阶段,尚未开展实际投建运营与收购,预计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继续维持同比下滑趋势。

5、公司将密切关注子公司的设立及新业务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4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拟调整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1、原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2、变更情况:拟增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

3、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已于2024年6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5.82%股份的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共同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4、6-13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5、10、13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议案14-15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6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第8、9、15 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8、9、10、1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0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6-18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