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6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51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合作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暂未明确具体的合作方式及投资计划,具体合作事项以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签署的最终投资协议为准,合作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作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本协议为投资意向协议,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一、协议签署概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于2024年6月17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共同签署《关于建设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的框架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一致同意建立长期、密切、务实的合作关系,加强氟硅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推动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建设。

多氟多将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优势,不断开发氟化工产品的新领域、新用途。公司以氟为主线,通过对氟、锂、硅、硼四个元素的相互作用的深入研究,围绕循环经济实现高性能氟化盐规模化、加强自主创新实现电子级氟化物精细化、依托氟为媒介实现硅系列产品高端化,助力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建设发展。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框架合作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暂未明确具体的合作方式及投资计划,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高新区管委会基本情况

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55号

公司与高新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新区管委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湖北宜化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平官

注册资本:105,786.671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所处行业涵盖煤化工、氯碱化工、磷氟化工、精细化工领域。

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

公司与湖北宜化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发生过类似交易。湖北宜化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具体投资金额以后续实际签署并生效的子项目投资协议为准。三方已签署的《关于建设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的框架合作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在甲方所辖化工园区投资建设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达成如下框架合作协议。

(一)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依托乙方的技术、市场优势和丙方在磷、氯、氟、煤等基础化工方面的产能、成本优势,提出建设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利用湿法磷酸副产氟硅酸生产无水氟化氢,按照延链补链、产业耦合发展合作模式,重点发展下游氟硅材料和电子化学品等全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企业在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项目拟选址

该项目选址位于宜昌高新区化工园区。

(三)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依法给予优惠,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产业发展对乙、丙方需要新建设的未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产业项目与本协议约定项目享受同等优惠。

乙、丙方依据各自优势,分别成立乙方控股子公司、丙方控股子公司负责实施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的各个子项目,并依照本协议精神分别签订子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具体合作事宜。

(四)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守约方因此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差旅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担保保险费等)。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作目的及影响

(一)合作目的

多氟多开发利用磷肥副产氟硅酸为原料生产氢氟酸,缓解了氟化工对萤石资源的依赖,并且实现了氟硅资源的高质高效利用。本次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多氟多的技术、市场优势和湖北宜化的产业基础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湖北宜化与多氟多作为磷化工、无机氟化工领域的龙头企业,在产业结构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双方合作符合自身发展战略,有利于发挥强强联合、效益突出的优势,将共同塑造产业融合、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对实现氟、磷、硅等多产业耦合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项目将依托多氟多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化学品等方面的创新、技术、市场优势和湖北宜化在磷、氯、氟、煤等基础化工方面的产能、成本优势,按照延链、补链、产业耦合发展合作模式,通过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赋能,以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重点发展下游氟硅材料和电子化学品等全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在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2、本协议为投资意向协议,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项目实施不确定性风险

项目每一期投资金额及具体投资周期需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及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后续具体合作内容、实施方式及实际投资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子项目投资协议为准,并须履行上市公司决策程序,项目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办理行政审批工作的风险

本次项目存在立项审批、规划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入园评审安全评估、能源评估等报批手续部分或全部不能通过有关部门批准导致本协议书终止的风险。

(三)政策和环境变化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未具体开展,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四)市场风险

项目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作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规定及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说明

(一)近三年披露的意向性协议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与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梧桐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各方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各自在有关领域的资源,合作开发新能源项目。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23)。

多氟多在山西阳泉设立多氟多阳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六氟磷酸锂项目公司)并建设六氟磷酸锂生产线(六氟磷酸锂项目)。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和梧桐树资本合作的产业基金以股权的方式对六氟磷酸锂项目公司进行了投资。

(二)近三个月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

1、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

2、2024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李凌云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李凌云女士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10,747股。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4-02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凌云女士尚未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除李凌云女士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关于建设多氟多宜化华中氟硅产业园项目的框架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