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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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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5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52,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52,4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4、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5、2023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1、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5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6月20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5.24万股。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0,766.00万股增加至40,841.24万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7日出具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11号),对本次归属的259名股权激励对象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5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259 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 9,446,382.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752,4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93,982.00元。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387,886.9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40,841.24万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2,4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84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