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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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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9:0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其中,李建雄、张明贵、唐冲、姚宁、卜新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刘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丰富公司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构成,保障独立董事履职规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提名刘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磊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附件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深交所无异议,独立董事将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刘磊先生简历

刘磊,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硕士研究生。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核心通识课《经济学概论》首席教授,高层管理培训中心学术主任,世界 500 强企业纬创旗下上市公司纬创软件首席经济学家。独立经济管理顾问,兼任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特邀成员、民进四川省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四川校友会监事长,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四处校友会副会长,民进电子科大总支副主委等社会职务。2022年7月至今,任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刘磊先生未持有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刘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2日前(含),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4年7月2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李思;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3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