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化学”)近期收到政府补助合计8,8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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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款项已全部到账,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47%,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08%。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偶发性,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及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收到的款项1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直接计入递延收益,并按相关资产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款项2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已将上述的政府补助资金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款项对公司本年度现金流及利润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将增加本年度净利润484.50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6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6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4,1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2.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364,719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