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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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17)和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8.1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9%,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27%,回购成交最高价为9.74元/股,最低价为9.2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