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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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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63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澄湾街19号院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行政楼1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5名,代表股份1,062,997,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96%。

(1)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1,025,416,6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5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150名,代表股份37,580,6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150名,代表股份37,580,6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9%。

3.部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1,046,724,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92%;反对16,272,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07,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993%;反对16,272,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1,049,02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53%;反对13,968,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1%;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05,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125%;反对13,968,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696%;弃权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曾祥娜、赵婉宇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曾祥娜律师、赵婉宇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64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 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邵根伙先生、董事邵丽君女士现场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根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主体)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