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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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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3版)

2024-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版)

3、2023年度国外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对情况

单位:万元、%

注释:上述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所得。

综上,和同行业相比,公司国外收入的增速较快,主要源于公司研发投入力度和获批速度,目前公司已上市销售并持有批件所有权的注射剂产品有五十多个品种,而同行业公司的国外收入产品相对单一。且大部分公司主要国外收入来源于原料药销售。2023年肝素原料药市场出现了大幅下滑,对整体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同行业各家公司的业绩下滑显著。

(三)说明公司近三年国外运输的主要承运商名称、历年运费金额、运输单价及频次,并结合运输费用、海关销售数据和外汇回款情况,说明与国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1、2021年-2023年国外主要承运商情况

单位:万元、万元/频次

注:频次指发运总托数(公司货物发运包装形式是按托装载)。

因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导致2022年度货运单价上涨幅度巨大。

DHL GLOBAL FORWARDING (CHINA) CO., LTD. NANJING BRANCH是承担公司境外业务运输的主要供应商,近三年运费发生金额约占公司国外运费总额的70%,发运频次是按发运包装形式的托数进行列示。

北京康捷空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和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其发运频次的统计是按发运单数做统计,实际发运单位和发运方式(空运、海运)、发运托数、航线及温控要求有关,上表显示的单价是根据总运输费用除以发运单数的统计,和实际单位运费趋势会有所差别。实际运费趋势和DHL一样,2021年-2022年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比2023年要高出较多,2022年达到最高。

其余承运商每年运输总额不固定,有近十家,且汇总金额占比不超过10%。

2、国外运输费用与海关销售数据、外汇回款、国外销售的匹配性

单位:万元

注:该表数据统计口径为境内子公司的境外相关数据的和,其中:国外销售收入、外汇回款包含境外服务收入及回款。

国外销售收入的回款都具备一定账期,每年的销售收入和回款之间存在错配,2021年-2023年的国外销售收入均已全部完成了外汇回款。

综上,国外业务的运输量呈逐年增加趋势,扣除运费单价波动因素,运输费用和国外收入的增长保持一致,同时,海关数据、外销回款都保持同步增长,具有匹配性。

(四)结合公司产品国外销售的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说明公司国内外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

1、公司国内外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公司国内外标准肝素原料药销售价格,因市场客户的质量标准不同,售价均在显著差异,成本因未分开核算,相同品种国内外基本一致。

(2)公司国内外在售制剂产品品种差异度较大,国内在售制剂共有15个品规,国外在售品规上百个,不同产品售价相差极大,相同品规,因市场问题,亦有所差异;相同制剂品规,生产线相同,使用材料基本一致,除国外大部分地区对预充针剂型具有保护装置的要求,会额外增加成本外,成本基本一致。

(3)医药产品适用各国自己的质量标准和销售规范标准,具有地域性特征,公司医药产品在境内和境外不同市场,针对不同客户,存在个体差异,国内外毛利率存在不到10%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2、2023年国内外毛利率差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对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

公司2023年国内毛利率55.23%,国外毛利率45.89%,国内外毛利率差异率9.34%;公司国内业务毛利率与行业水平相当,国外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主要是高端制剂业务占比较高。

(五)结合公司近四年国外营业收入变化情况,说明国外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主要新增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经营业务、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及公司订单的获取方式,是否存在经销商或贸易商,如存在,请说明经销商或贸易商的终端销售情况;

1、近四年国外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国外收入主要包含原料药收入和制剂收入,近四年国外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制剂业务的拓展,增长最快的地区主要在北美市场,其销售主要通过医药联合采购组织(GPO)招标、批发商供应或贴牌销售、以及药房渠道招标三种渠道,每个渠道的客户群体非常稳定。因此近四年公司主要客户都是成立之初就开始合作的医药行业的龙头企业,均为境外上市公司,位列世界五百强。同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

近几年公司国外收入增长,主要源于制剂产品的不断获批上市,并非是通过新增客户获取,近四年公司国外业务前五大客户没有新增。详细情况见本问题的第(二)部分回复。

(六)说明存放在境外的银行存款的存放主体、对应银行及金额,相关款项支取是否受限,年报中对于境外资产披露前后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披露存放在境外款项总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在2023年年报披露了货币资金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为15,852.67万元,其中属于境外银行的存款余额为6,905.08万元。公司披露存放境外款项为境外子公司主体账面存款总额。

公司在年报中对于境外资产勾选“不适用”,系公司财务人员错误解读成应披露境外有形资产,本次公告补充更正披露,公司2023年度境外资产情况如下:

(1)资产规模

公司2023年度境外资产规模为境外资产192,610.65(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占2023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20.22%。

境外资产明细如下: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公司国外收入真实性、国外存款真实性及安全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覆盖范围及比例如下:

1、对公司国外收入真实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海关出口证明资料及查看中国电子口岸出口信息数据等资料,将公司海关数据与账面销售数据进行核对,验证公司国外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2)对国外客户的交易额及期末往来余额实施独立函证程序,对于未收到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测试程序,替代测试程序包括检查合同或订单、发货指令、物流单据、报关单、提单和期后回款记录等单据;

(3)对国外销售业务收入进行细节测试,检查与国外客户签订的合同、装箱单、发票、报关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原始单据,与公司销售明细账及出库记录进行核对,关注日期、数量及金额等是否一致,验证国外业务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4)执行截止测试程序,通过抽取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后前后一定期间的原始单据,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 同时,从收入明细账抽取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后前后一定期间的凭证,与原始单据核对,以确定国外销售收入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

(5)检查国外销售业务期后回款情况,对截止审计报告日前的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以进一步验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2、对国外存款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测试并评价了与境外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

(2)取得公司银行账户明细,对所有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

(3)获取银行流水,将银行流水的余额、发生额和账面记录进行核对,抽样执行双向银行交易核查;

(4)执行货币资金截止性程序

2、审计发函、回函和替代测试情况如下:

(1)销售函证

2023年公司国外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87,509.08万元,销售函证发函金额为人民币284,354.99万元,发函比例98.90%,回函比例为65.20%。对于未回函的国外客户实施替代测试程序,替代测试程序包括检查合同或订单、发货指令、物流单据、报关单、提单和期后回款记录等单据;替代测试均不存在重大异常,审计过程无实质性障碍。

(2)银行函证

2023年年末公司境外子公司存款总额15,852.67万元,货币资金函证发函率100%,均于报告日前取得回函,回函未见与公司账面记载存在实质性不符内容。

3、审计意见

基于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公司国外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记录的国外销售收入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问题四:关于货币资金和负债。

年报披露,报告期末账面货币资金12.1亿元,占总资产的12.7%;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6.82亿元,占总资产的7.16%,均为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短期借款15.6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5亿元,合计占总资产的21.76%;报告期内利息费用0.81亿元,利息收入0.28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科目、具体金额及占比;(2)结合公司月末货币资金余额、日均货币资金、存款利率及资金存放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资金是否存在潜在限制性用途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3)结合公司经营规划、自有资金及有息负债的资金成本和使用安排,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总额较多的情况下,相关融资决策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补充披露对公司货币资金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科目、具体金额及占比;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所示,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其中理财产品6,880.71万元,占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为10.09%;结构性存款61,318.15万元,占比89.91%。

(二)结合公司月末货币资金余额、日均货币资金、存款利率及资金存放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资金是否存在潜在限制性用途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日均资金余额平均为164,015.45万元,2023年度公司资金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4,232.41万元,分别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其利息收入2,798.34万元,投资收益1,434.07万元。2023年度公司年度综合利息率为2.58%,主要与公司资金结构有关。公司部分资金投资于固定期限的定期存单、银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此类资金年度平均余额占比约61.28%,2023年度平均收益率为3.51%,其中人民币产品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03%、美元产品加权平均收益率为4.14%。其余为公司用于日常支付的零活期限资金主要是银行活期理财等形式,年度平均余额占比约38.72%,收益率在1.00%及以下。

综上,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具有匹配性和合理性,资金不存在潜在限制性用途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三)结合公司经营规划、自有资金及有息负债的资金成本和使用安排,说明公司在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总额较多的情况下,相关融资决策的具体原因。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为189,179.66万元,按照固定期限投资和活期资金进行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按种类和币别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度,综合考虑到中国人民银行多次调整基准利率和准备金率,人民币整体处于降息周期,公司固定期限存款和理财产品购置时间较早,锁定了一些较高收益率的产品。同时,为满足日常运营和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需求,采取了低成本的银行票据融资方式,以降低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023年12月31日,除了利率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外,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为固定期限贷款,借款时享受了银行给予的优惠政策,资金成本较存款利率差异不大未提前偿还,该笔借款2024年8月到期。欧元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欧元,主要是2023年7月,欧元汇率较高时为对冲未来公司欧元收入的汇率风险借入的款项,2024年7月到期后预计会继续维持欧元贷款规模,对冲公司欧元业务的汇率风险。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保留零活期限的资金余额为51,903.27万元,主要准备春节前经营性资金支付使用。2024年1、2月,公司累计对外经营性支付资金49,063.69万元。

公司的现金管理具有严格的审批决策程序,境外子公司的融资成本和境内差异较大,公司在中国外汇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统一调度所有子公司的现金存放及融资管理,以确保公司现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达到最优;公司存在大量外币收付要求,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更是保持谨慎态度,通过合理资金安排,降低汇率风险对公司收益造成的负面影响。当下汇率波动趋势不明显、降息降准背景下,公司将更加谨慎小心应对现金管理中的风险。

会计师回复:

1、我们对公司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公司与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对财务部等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及银行借款的必要性;;

(2)获取银行已开立结算账户清单、征信报告并与公司账面记录核对;

(3)对库存现金执行监盘程序,并与现金日记账进行核对;

(4)对本期公司银行账户、其他货币资金、理财产品的期末余额、货币资金受限情况、银行借款情况等执行函证程序,并对银行函证的收发过程执行严格控制程序且于报告日前取得全部回函;

(5)获取公司所有银行账户本期对账单,检查各银行账户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一致;对银行对账单与账面记录进行双向核对检查,检查核对银行流水的收支金额、往来对象名称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及账面记录的完整性;

(6)对公司在手定期存单原件执行盘点程序,检查银行存单,是否与账面记录金额一致,是否被质押或限制使用,存单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

(7)检查其他货币资金存款账户存款人是否为被审计单位;

(8)对本期大额银行存款发生额进行凭证抽查,检查相关的原始凭证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核实其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9)执行货币资金截止性程序;

(10)取得本期的银行授信批复、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等,查看银行授信额度使用情况,未使用的授信额度是否充裕;

(11)检查借款合同、借款还款银行回单,和征信报告核对以及向金融机构函证,并对借款利息支出进行测算,确认借款发生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2)取得信用证开证协议、银行承兑协议等,根据协议约定的保证金比例、期末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金额核查期末保证金是否匹配;

(13)检查外币资金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审计意见

基于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的金额真实,流水核查完整,不存在异常情形,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问题五:关于其他应收款。

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36亿元,本期计提减值35万元,收回或转回63万元,其他变动85万元,期账面价值2.31亿元。款项性质看,往来款1.99亿元,其他3647万元;账龄分布看,1年以上期余额合计1.51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往来款前五名欠款对象名称,形成原因、履约期限及期后回款情况,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2)款项性质为“其他”的应收款的欠款对象、款项性质及形成原因、履约期限及期后回款情况,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3)长账龄其他应收款产生的原因,整体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往来款前五名欠款对象名称,形成原因、履约期限及期后回款情况,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第一名KINBIO LTD(以下简称KINBIO)是一家总部位于以色列的医药研发公司,健友股份与其签署了开发与许可协议,将进行部分产品的合作研发。2023年末,健友股份对KINBIO的其他应收款为在研项目的合作研发款,公司按照研发阶段为 KINBIO提供支持,若不满足相应的研发进度要求,公司将有权要求 KINBIO 退还全部款项。公司在向KINBIO提供研发资金支持时,将相关款项计入其他应收账款,并按账龄分组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原因为KINBIO研发项目是否能够成功具有较高不确定性,公司享有KINBIO研发失败后要求全额返还支持资金的权利。据此,KINBIO公司对已支付的研发资金支持主要享有收取现金的合同权利,符合金融资产的定义,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合作研发款计入其他应收款的上市公司如下: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第二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原因主要是由于出口退税导致的其他应收款,期后已全额收回。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第三名为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双成),健友股份与其签署了许可及供应协议,获得其产品和知识产权的独家许可。健友股份按照里程碑向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如产品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FDA批准而终止协议,公司有权要求退还支付的所有里程碑款项。公司对海南双成往来款项性质与对KINBIO款项性质相同,应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第四名为SUNVAX MRNA THERAPEUTICS INC(以下简称SUNVAX),健友股份与其签署协议为公司研发项目提供药物和技术支持,2023年期末余额为暂未履约完成项目的预付款,公司预计在2024年内SUNVAX可以履约完成并将合同约定的研发成果提供公司,公司预计在SUNVAX将研发成果提供公司后即转入研发费用核算,款项属于暂付款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第五名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电厂,为公司在该单位预充蒸汽费。公司期后使用已完全涵盖预充值部分。

(二)款项性质为“其他”的应收款的欠款对象、款项性质及形成原因、履约期限及期后回款情况,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款项性质为“其他”的应收款的欠款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详见回复(一)。

(三)长账龄其他应收款产生的原因,整体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情况,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长账龄其他应收款,主要原因系与KINBIO往来款所致。公司与KINBIO往来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公司与KINBIO LTD签署开发与许可协议,约定进行部分产品的合作研发,合同主要内容包括:(1)KINBIO LTD负责指定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健友股份提供资金支持其研发工作;(2)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应归属健友股份所有;(3)KINBIO LTD应协助健友股份完成产品的后续审批;(4)健友股份拥有相关产品在美国和中国的独家销售权。

公司于2022年8月与KINBIO签署合作研发购买意向协议,协议约定,RD-2019-NG002项目前期研发工作已完成,确定合作研发进度款为2,080万美元,后续购买批件款项需要等到获取批件后,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购买。2023年公司与KINBIO公司补充确定了350万美元的合作研发进度款,该笔款项与以前年度约定的进度款享有相同的权利。KINBIO 公司拥有全球优秀的专家团队,目前RD-2019-NG002项目原料药和制剂均已经顺利完成了研发,项目正处于最后回复FDA阶段,即将获批并进行资本化处理,具有较大的确定性,预计未来获得批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根据公司对RD-2019-NG002项目的盈利预测,从2025年开始计算,产品受益年限为10年,未来预计现金流按照5%资金成本折现至2023年12月31日,现值为8,158万美元,完全覆盖目前因RD-2019-NG002项目发生的合作研发费用支出,目前,累计投资RD-2019-NG002项目的合作研发费用不存在减值的迹象。

因公司与KINBIO公司针对RD-2019-NG002项目产品的回购协议已签订,公司很可能对产品获批后的相关权益进行购买,公司将使用已投入的研发款项冲抵购买款,预期上述研发投入款项不会产生损失,因此对RD-2019-NG002项目的研发投入部分2,430万美元进行单项认定,按2%计提坏账准备。

如剔除公司与KINBIO往来款,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公司如剔除与KINBIO公司往来款,账龄绝大多数集中于1年以内,一年以上账龄合计仅占6.05%,且均已按账龄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风险较低。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其他应收款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1)获取并复核其他应收款的余额明细表、账龄表及坏账准备计算明细表;

(2)分析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检查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3)了解其他应收款重大明细项目的应收款内容和性质;

(4)执行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账面金额进行核对;

(5)检查期后回款或结算记录;

(6)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对其他应收款可回收性的评估合理性。

基于以上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和资金占用情况,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的,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问题六:关于研发投入。

年报及前期公告披露,2021-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分别为19.72%、15.39%、36.97%。公司2023年年报注释中,研发投入部分显示本期公司研发投入合计5.91亿元,其中费用化研发投入3.72亿元,资本化研发支出2.18亿元,资本化比例36.97%。研发支出部分显示本期研发支出合计6.37亿元,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3.72亿元,资本化研发支出2.64亿元;研发项目资本化支出中,本期因内部开发支出增加2.18亿元,因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少1922万元。

请公司:(1)说明公司研发投入部分和研发支出部分资本化支出差异的具体原因;(2)结合公司研发活动相关会计政策,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说明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及与研发相关的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具体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3)结合公司各研发项目名称、所处阶段、累计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及资本化处理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本期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较高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公司研发投入部分和研发支出部分资本化支出差异的具体原因;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部分显示资本化研发支出 2.18 亿元,研发支出部分显示资本化研发支出 2.64 亿元,差异0.46亿元。差异原因为:研发投入部分披露内容为开发支出项目的本期增加额(不包括汇率变动的增加),研发支出部分其披露内容为公司本期所有研发投入,差异内容为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公司享有退款权的合作研发款,包括与KINBIO LTD、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发投入款项。其中与KINBIO LTD公司合作研发项目本期支付350万美元,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发项目本期支付300万美元,合计折合人民币4,603.万元。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等详见五(一)所述。

(二)结合公司研发活动相关会计政策,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说明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及与研发相关的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具体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研发活动具体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划分标准、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及与研发相关的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1、自主研发

(1)公司内部自主开发的创新药、生物类似药研发项目,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之前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均予以费用化处理,如以Ⅱ期临床试验支持上市申请的、Ⅱ期临床与Ⅲ期临床无显著界限或纳入突破性治疗程序的新药研发项目,自开始至开展实质性Ⅱ期临床试验前为研究阶段,自开始开展实质性Ⅱ期临床试验至取得生产批件的期间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支出进行资本化;

(2)对于仿制药研发项目,取得生产批件之前所发生的研发支出予以费用化处理;

(3)对于上市后药品的再评价或再开发,预期可以带来新的经济利益流入,其支出予以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4)在研项目注册申报费用不受项目研发阶段影响,均计入开发支出,获批后转计入无形资产。

(5)公司自行研发中开发阶段的投入在取得批件后计入无形资产。

2、委托研发

公司委托供应商研发项目,研发方向、内容和批件申请均处于公司控制之下,公司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提供供应商的研发资金,如供应商尚未开始研发活动或已开始研发活动但在财务报告日尚未取得阶段性研发成果的,计入往来款项核算;供应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交付公司的,计入研发费用;开发阶段,预付供应商的研发资金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已形成开发成果或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按研发项目计入开发支出进行归集,在取得批件后计入无形资产。

3、合作研发

(1)约定退款权的合作研发项目或款项,根据合同约定可收回研发合作款计入往来款项。由于公司对此类研发活动仅提供资金支持,非公司自主的研发活动,同时公司享有在研发失败后要求开发方全额返还资金的权利,即公司既不享有研发项目的报酬,也不承担相关研发项目风险,不满足计入研发费用或开发支出条件。

(2)没有约定退款权的合作研发款项与委托研发处理相同,项目需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合作研发项目在公司取得批件后计入无形资产。

4、直接购买

公司直接向合作单位购买项目批件的,公司在支付相关购买款项时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取得批件实际权利后将上述款项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5、开发失败

研发项目已进入开发阶段,但在后期因特殊原因确定不能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的,除合作研发约定退款权部分款项外,其他情形的投入均计入费用化支出。

综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的规定,按研发项目分别归集不同研发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严格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实质性开发成功进行注册申报或取得相应临床批件为资本化时点,项目研发失败或者终止时,全部投入计入当期损益,只有项目研发成功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时方转为无形资产。 因此,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依据充分且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结合公司各研发项目名称、所处阶段、累计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及资本化处理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本期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较高的具体原因。

1、公司研发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本期发生金额为2.18亿元,较上期增长1.7亿元。本期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为36.97 %,较上年度上升21.58%。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项目处于研究阶段,其资本化金额为该项目的注册申报费用。

注2:除上述重要的研发项目外,公司本期在研项目中,处于研究阶段的项目共29个,处于开发阶段的项目共11个。

RD-2023-NA007(Z)项目为合作研发项目,该项目产品已经在国内取得批件,本次合作研发旨在根据美国FDA药品注册要求,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开展项目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同时公司将获得产品上市后在美国市场独家商业化权益。由于该项目为已取得批件项目,对项目的继续投入主要为满足目标市场地药品注册的要求产生的费用,根据公司相关政策,上述投入应计入开发支出。

KM1901项目已取得临床2期批件,进入开发阶段,根据公司相关政策,上述项目取得临床批件后的投入计入开发支出。

公司其他重要研发项目均处于研究阶段,除个别项目的注册申报费用外,认定为研究阶段,相关支出计入研发费用。

2、行业研发投入情况

行业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所述,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为36.97%,较行业平均27.66%高9.31%。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公司海普瑞研发资本化比重较少,公司与同行业的其他可比公司的资本化比重均相近。

公司资本化的项目情况如(三)1、所述。

综上所述,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会计师回复:

(1)访谈研发中心负责人,对公司研发具体业务流程进行了解,包含项目立项、项目审批、项目过程管理、研发资本化时点、研发资本化各项支出的归集、研发项目状况等;

(2)查阅公司研发管理的各项制度,了解研发业务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

(3)了解并复核研发项目当前所处研发状态及阶段和管理层对研发项目是否达到资本化阶段的评估过程,复核计入开发支出的研发项目是否已达到资本化的阶段并取得里程碑证据;

(4)将研发费用薪酬中人员情况与研发部门人员名册进行核对,并对研发费用中的薪酬进行凭证抽样测试,检查研发人员薪酬的发放情况;

(5)取得并查阅各研发项目的立项报告、研发成果等资料;

(6)获取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表,针对大额研发费用支出,抽取相关合同、审批单、付款单、会计凭证等资料,检查研发支出发生的真实性,费用划分的准确性;

(7)检查研发支出中折旧摊销费、材料耗用是否合理,研发支出是否按照用途、性质据实列支,关注是否存在将与研发无关的支出在研发支出中列支的情况;

(8)对研发费用进行截止测试,检查费用是否存在跨期。

基于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研发活动相关会计政策,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及与研发相关的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具体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且具有一贯性,各项研发活动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