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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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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均、付林、独立董事谭立峰、李冰、黄宝山以通讯方式与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王兆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成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付林先生、刘晓勇先生、邹杰先生、陈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彩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黄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黄璨女士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9925535281

传真:0756-8519960

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冬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王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张王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9925535281

传真:0756-8519960

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简历

1、王兆春先生

王兆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9月至1993年3月任珠海市裕扬针织厂员工;1993年3月至1996年12月任珠海市兴华机械厂员工;1997年1月至2005年5月任珠海市前山俊华机械模具厂(个体工商户)负责人;200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2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

王兆春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董事、副总经理的付林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总经理的成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32%,通过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9%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王兆春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陈均先生

陈均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8月至1997年8月任中国贵航集团环宇机械厂员工;1997年8月至2003年9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威利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08年9月任纪州喷码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任珠海领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9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陈均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3、付林先生

付林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1998年9月任TCL汤姆逊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产品测试工程师;1998年9月至2000年5月任东莞长安乌沙光远电子厂测试工程师;2000年5月至2004年5月任良瑞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经理;200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销售总监;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付林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董事长的王兆春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总经理的成君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49%。通过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77%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付林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4、成君先生

成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9年9月至2000年3月任南精机电(深圳)有限公司品质体系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任深圳瑞泰公司软件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04年5月任深圳市威能电子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成君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董事长的王兆春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董事、副总经理的付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66%。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成君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1、谭立峰先生

谭立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职称;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任广东葫芦堡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2月至2021年9月,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项目负责人;2020年9月至今,任广州心悦雅集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众致(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现任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谭立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谭立峰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谭立峰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李冰女士

李冰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在贵州大学法律系任教。2002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广东运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6年1月至2016年2月,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3月至今,任盈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12月29日至今任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李冰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李冰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黄宝山先生

黄宝山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9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院长助理;2008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副院长;2018年6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院长;现兼任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宝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黄宝山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成君先生、付林先生简历见“一、董事简历”

2、刘晓勇先生

刘晓勇先生,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1995年9月任珠海三美电机有限公司生技部技术员;1995年9月至1997年3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威利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1997年3月至1999年3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威利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服务工程师/主管;1999年3月至2003年3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威利电子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经理;2003年3月至2007年7月任伟迪捷(上海)标识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7年7月至2014年3月任伟迪捷(上海)标识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晓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3%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刘晓勇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3、邹杰先生

邹杰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应用电子技术专业。1996年1月至1997年6月任鸿城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助理测试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2年3月任深圳市显力电子厂测试工程师;2002年4月至2014年3月任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测试部副经理;2014年4月入职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历任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邹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7%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邹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邹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邹杰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陈龙先生

陈龙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2004年7月至2008年9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ICT高级测试工程师;2008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事业部高级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事业部高级经理、监事;2018年3月至2023年7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坤机电(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陈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3%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7,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龙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张彩虹女士

张彩虹女士,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新疆鸿鑫汽车配件经营部会计;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珠海市新乐城卡拉OK有限公司会计主管;1999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珠海市前山俊华机械模具厂和珠海市香洲俊超机械模具厂会计主管;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任珠海市南屏镇锐华机械模具厂财务总监;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任珠海市新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3月至2014年8月任珠海市智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9月至2018年1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彩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6%股份,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张彩虹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7、黄璨女士

黄璨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法学学士,现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EMBA。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羊城晚报经济部记者,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担任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2月至2022年7月担任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2022年8月起至今担任博杰股份董事会秘书。

黄璨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黄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黄璨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黄璨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人员简历

1、潘冬女士

潘冬女士,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国际注册反舞弊师。曾任湛江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财务主管;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前曾用名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内控部审计经理、审计高级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

潘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16,5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潘冬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张王均先生

张王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王均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李梨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李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6日

附件:李梨女士简历

李梨女士,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东莞新南利电业有限公司业务跟单;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任珠海市博杰电子有限公司项目助理;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项目管理员;2019年5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项目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秘书。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李梨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5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李梨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等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组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王兆春(董事长)、陈均、付林、成君

2、独立董事:谭立峰、李冰、黄宝山

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谭立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未有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梨(监事会主席)、刘家龙

2、职工代表监事:匡常花

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成君先生

2、副总经理:付林先生、刘晓勇先生、邹杰先生、陈龙先生

3、财务总监:张彩虹女士

4、董事会秘书:黄璨女士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潘冬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张王均先生

7、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述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黄璨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张王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换届离任情况

1、董事、副总经理曾宪之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独立董事宋小宁先生、杨永兴先生因任期满6年,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小宁先生、杨永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宪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929,400股,承诺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减持价格等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减持价格的下限;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股票减持

的规定;

6、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本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提前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