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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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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爱国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期权价格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10元/份变为13.0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关于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期)》”或“本激励计划”)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50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72人调整为366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10.50万份调整为1,294.00万份。

2、未达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第一期)》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考核期内公司存续的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计算依据,下同。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393,205.49元,2023年度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为2,227,850.00元;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7,762,968,076.50元,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517.60万份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共计注销首次授予的534.10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2023年业绩未达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六、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期权价格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10元/份变为13.0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权益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的170万份股票期权,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的170万份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