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4-035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选举鲁勇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学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选举赵秀芳女士、戴睿先生、杨宇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赵秀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戴睿先生、杨宇艇先生、王学明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戴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杨宇艇先生、赵秀芳女士、戴睿先生、鲁勇志先生、谢燕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杨宇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选举鲁勇志先生、赵秀芳女士、杨宇艇先生、戴睿先生、常志强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鲁勇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鲁勇志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公司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王学明先生、常志强先生、谢燕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严宏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谢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刘丛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4-036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严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4-037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监事,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情况
1、董事会:鲁勇志先生、王学明先生、常志强先生、谢燕女士、赵秀芳女士、杨宇艇先生、戴睿先生,其中赵秀芳女士、杨宇艇先生、戴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董事长为鲁勇志先生、副董事长为王学明先生。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赵秀芳女士、戴睿先生、杨宇艇先生,赵秀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戴睿先生、杨宇艇先生、王学明先生,由戴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杨宇艇先生、赵秀芳女士、戴睿先生、鲁勇志先生、谢燕女士,杨宇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鲁勇志先生、赵秀芳女士、杨宇艇先生、戴睿先生、常志强先生,鲁勇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不存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选举情况
监事会:严鹏先生、徐正敏女士、佘桃女士,其中监事会主席为严鹏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裁:鲁勇志先生;
2、副总裁:王学明先生、常志强先生、谢燕女士;
3、财务总监:谢燕女士;
4、董事会秘书:严宏深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刘丛丛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 15 层
联系电话:010-82827855/010-82828098
传真:010-82827853
办公邮箱:600288@dhxjy.com.cn
四、部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何建国先生、黄玉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何建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在此向何建国先生、黄玉峰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董事简历
1、鲁勇志,男,汉族,1972年生,群众,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王学明,男,汉族,1959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宁波科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恒普信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科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大洋融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3、常志强,男,汉族,1971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图像视觉技术分公司总经理,苏州图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恒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大恒图像视觉有限公司总经理。
4、谢燕,女,汉族,1971 年生,群众,专科学历。曾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办公自动化事业部财务经理,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5、赵秀芳,女,汉族,1969 年生,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民主建国会会员。曾任绍兴高等专科学校教师,绍兴文理学院经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现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授,民建浙江省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绍兴市第九届政协常委,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杨宇艇,男,汉族,1978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宇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7、戴睿,男,汉族,1985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新时代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泰证券北京分公司经理助理,中航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任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监。
监事简历
1、严鹏,男,汉族,1979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徐正敏,女,汉族,1982 年生,群众,硕士学位。现任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佘桃,女,仡佬族,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鲁勇志,总裁,详见董事简历;
2、王学明,副总裁,详见董事简历;
3、常志强,副总裁,详见董事简历;
4、谢燕,副总裁、财务总监,详见董事简历;
5、严宏深,董事会秘书,男,汉族,1964年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大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丛丛,女,汉族,198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永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24-03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佘桃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佘桃女士将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 15 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学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长鲁勇志先生、董事黄玉峰先生、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杨宇艇先生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严鹏先生、监事徐正敏女士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计提2023年度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1、12、13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3、6、7、8、9、10、11、12、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安微、张瑞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