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公司部分董事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及公司部分董事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继波先生及共青城铂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宸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郝剑斌先生、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于劲松先生于2024年6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990,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 上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6月26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300万股且不超过540万股;郝剑斌先生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于劲松先生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述主体拟增持股份数量/金额均含2024年6月26日其已增持数量/金额。
●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郝剑斌先生、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于劲松先生的通知,上述主体于2024年6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郝剑斌先生、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于劲松先生。
(二)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樊继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8%,铂宸投资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樊继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4,433,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3%。郝剑斌先生、于劲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上述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郝剑斌先生、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于劲松先生于2024年6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990,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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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樊继波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分别为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铂宸投资、共青城铂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增持主体是否提出后续增持计划:是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樊继波先生及铂宸投资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300万股且不超过540万股;郝剑斌先生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于劲松先生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述主体拟增持股份数量/金额均含2024年6月26日其已增持数量/金额。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发生股份发行、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年6月26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不会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