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公司股东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公司股东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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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相关主体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