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6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1号杭州大厦A座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

至2024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7月10日(9:00-17:30)。

5.登记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7楼北3708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7楼北3708室。

联系人:沈霞芬、杨芷兮 邮编: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085127 传真:0571-87080657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聘工作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第一中标人。

(三)公司与前任、拟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预计的年度审计服务费约为90万元(含税),主要包括财务审计费78万元、内控审计费12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比减少25%。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2024-021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徐海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次选聘工作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第一中标人。

监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2024年度公司预计的年度审计服务费约为90万元(含税),主要包括财务审计费78万元、内控审计费1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毕铃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因原任董事方兴光辞职,导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暂缺1人。董事会提名郑海霞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候选人当选后的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终止日,即2026年5月25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海霞,女,48岁,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西子航空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杭州市国资委外派杭州市运河集团、杭汽轮集团、杭州市金投集团专职监事,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4-023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2024年6月27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一、投资理财概述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不超过10亿元,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投资理财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2024年6月27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投资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理财额度

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投资理财额度:公司在任何时点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不超过10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资金投向及产品期限

本次资金投向:选择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授权委托理财的期限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2024年6月27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3.委托理财的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有效期及金额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本项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依据公司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收益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结合日常经营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银行理财资金池产品受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影响,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